文明风12月4日讯 一是突出抓好"好人建设"。 根据中央文明办开展"讲道德、做好人"的工作部署,特别是中央文明办领导对三明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要突出"好人建设"的要求,我市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中,进一步开展以"好人在行动、好事在身边、满意在三明"为主要内容的"好人建设"系列活动,大力培育先进典型,张水英被评为第二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全省首届道德模范,柴裕财、严必群被评为全省首届道德模范提名奖,张水英、曹阳飞宇等14人入选"中国好人榜"。叶淑婉、曹云露等6人入选 "福建好人榜"。入选总人数位居全省第一。
二是健全爱心合作社。本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公正服务、讲求实效"的原则,从市区2800多户低保户中,筛选出700多户无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特困户。各社区居委会设置"爱心角",做到"六个有",即"爱心角"工作橱、"爱心角"标志、爱心购物卡、爱心捐赠光荣册、爱心帮扶花名册、爱心帮扶台账。同时公布了各爱心合作社负责人联系电话和涉及居民生活的供水、供电、煤气等13家单位的爱心服务热线。采取"政府搭台、社会扶持、各方参与、社区管理"的运行模式,通过自助和互助的形式,让低保户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
三是创建文明墟场。我市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20字"方针和建设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积极开展文明墟场创建活动,坚持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努力把传统墟日转化为文化聚会的场所,不断提高农民文明素质和农村社会文明程度,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牢共同思想基础,营造和谐舆论环境,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培育文明道德风尚,创造良好文化条件。全市确定了梅列区洋溪乡集贸市场、三元区莘口镇墟场、永安市曹远镇坑边市场、沙县高砂镇墟场、尤溪县管前镇集贸市场、大田县奇韬镇墟场、明溪县盖洋镇集贸市场、清流县嵩溪镇墟场、宁化县石壁镇墟场、将乐县万安镇墟场、泰宁县下渠乡集贸市场、建宁县均口镇集贸市场等12个创建文明墟场示范点。中央文明办主办的《精神文明建设》第29期刊登了《三明市加强墟场精神文明建设》一文,肯定了我市把墟场建设成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示范场所,不断提高农民文明素质和农村社会文明程度的经验做法。
责任编辑: 陈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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