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排”是“十一五”期间重要约束性指标。自2005年开始,福州市根据自身污染物减排工作特点,连年攻坚,狠抓污水处理厂建设和火电行业、钢铁企业、纺织印染、建陶行业等重点整治。目前,祥坂、洋里污水厂扩建工程,福州大学新区污水处理厂,福清融元、长乐、平潭等县级污水处理厂建成并投入运行,发挥了重要的减排作用。列入省、市重点二氧化硫减排项目的江阴国电、可门华电公司已如期完成脱硫减排任务,华能电厂提前一年半完成脱硫减排任务,亿鑫钢铁、鑫海钢铁等企业脱硫减排工程进展顺利。闽清县建陶企业加快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所有47家建陶企业已完成含酚废水和粉尘污染治理,建陶企业冒黑烟现象得到有效遏制。长乐市25家印染企业废水已全部实现达标排放,企业印染废水回用率已达到60%以上。
仅2008年,我市就投入资金5亿元,完成了92个减排项目,全市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总量分别控制在9.5万吨和5.024万吨,比2007年分别下降0.22%和10.01%,比2005年分别下降5.56%和8.28%。
重在提升,开展环境综合治理
饮水安全关乎民生,在今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中,饮水安全工作再次列入其中。近年来,福州市坚持把加强饮用水源保护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重点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口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继续通过截污、补水、生态治理等措施,有效控制城市水环境污染,主要内河河段消除黑臭现象。开展新一轮西湖、左海整治工作,提升西湖、左海水环境质量。2008年,市区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再次达到100%;闽江、敖江干流(福州段)水质达标率100%;龙江流域水质达标率达70.8%,比2006年提升了26.4个百分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在大气环境保护方面,积极开展保持市区“一级空气”工作,近年来先后拆除200多台2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持续完善供气系统,扩大清洁能源供应能力和使用范围,至去年底市区气化率达98.5%,液化天然气即将覆盖整个市区。现在,市区大部分地区被划为禁煤区,全面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改用清洁能源。同时,不断巩固提高烟尘控制区建设工作,推广实施建筑施工和拆迁工地围挡、防尘措施,积极推进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有效控制了市区大气污染。去年我市建成区空气污染指数(API)为59,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6.7%,延续了多年来空气质量以优、良为主的势头。
近几年,我市制定实施了《福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若干规定》和《室外公共环境噪声管理办法》,大力加强娱乐业夜间噪声、建筑工地施工噪声污染监管,持续开展中高考噪声监管专项行动,不断巩固和扩大噪声达标区面积,连续多年城区区域环境噪声、交通噪声均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
过去5年里,福州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均在90%以上,去年更是高达96.02%。医疗废物及其他危险物全部集中焚烧处理或安全处置也在全省率先实现,规范性管理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记者 李效翔)
责编:陈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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