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发布了最新的征地补偿标准
来源:闽南日报 2013-01-14 编辑:唐丽萍
本报讯(记者 陈利敏)为切实维护我市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给予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日前,漳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最新的各县(市、区)征地补偿标准,该标准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 据统计,在县域总面积方面,目前全县(市、区)的总面积最大的为平和县,共有土地2310平方公里,最小为漳州开发区,共有土地43.3平方公里;在各县(市、区)中,统一产值标准最高为1824元/亩,统一产值标准最低为1300元/亩;在区片综合地价方面,最高区片综合地价为91000元/亩,最低区片综合地价为32500元/亩。 据了解,与2011年出台的各县(市、区)征地补偿标准相比,今年的新标准在最低统一年产值、区片综合地价等方面都有所上调。2011年的统一年产值标准最高为1824元/亩,最低为1100元/亩;区片综合地价最高为84500元/亩,最低为27500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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