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公安局长甘当涉毒情人保护伞
来源:红网-潇湘晨报 2012-12-28 编辑:黄水来
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下属行贿 在人事调整上,黄桂生对6名公安分局局长、副局长、派出所所长、副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等进行提拔,受贿80余万元。 2007年6月,时任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分局副局长的何永奇(另案处理)参加了市公安局的副处级岗位竞争上岗,找程惠英转达和直接请求黄桂生予以关照。黄桂生在局党委会上表态同意局纪委的意见,何永奇顺利进入了定岗程序,安排何永奇任经侦支队支队长。 9月19日,黄桂生最后决定何永奇任经侦支队政委(高配副处级)。而后,在黄桂生的帮助下,何永奇又任巡特警支队政委(副处实职)。何永奇先后3次送给黄桂生人民币共计35万元。 2006年9月,时任交警支队支队长的蔡亚斌(另案处理)找到时任局长黄桂生请求关照,黄桂生答应考虑。2007年3月,蔡亚斌被任命为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蔡亚斌先后8次共送给黄桂生人民币8.5万元和美金3000元。 检方指控,2002年至2009年期间,被告人黄桂生利用担任株洲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湘潭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的职务之便,在项目建设、案件处理、人事调整等事项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者伙同其妻程惠英(另案处理)共同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共计392.7万元,其中单独收受377.7万元,与其妻程惠英共同收受15万元。(记者刘志杰通讯员章雪) |
相关新闻
热点推荐
更多>>
互动精选
更多>>
东南网旗下网站 | 律师严正说明 |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