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新票价 福厦动车票仅降0.5元
来源:福州日报 2012-12-26 编辑:唐丽萍
全国铁路新票价元旦起实施,新票价内不含强制意外保险。记者25日登录铁路客户服务中心12306网站看到,1月1日以后的火车票价格均已进行全面下调,但幅度不大。其中,福州至厦门动车票价仅下调0.5元;福州至上海虹桥动车二等票由266元降为264.5,下调1.5元;福州至北京动车二等票由676元降为673元,下调3元。 “此次降幅普遍较小,南昌局管内的列车降幅为0.5~1元。”铁路方面人士告诉记者,所谓南昌局管内列车是指只在南昌铁路局管辖范围内运行的火车,也就是行驶在福建、江西两省境内的列车。跨局的长途列车票价下调会相对多一些,如福州至达州、西安以及重庆等地的列车票价下调了2元,去往沈阳北的列车票价下调了2.5元。 为何降价幅度这么小呢?铁路相关人士表示,降价只是取消了火车票里的强制保险费用,而强制保险费是基础票价的2%,并非票面价的2%。 据了解,基本票价是指普通旅客慢车(即绿皮车)的硬座票价,而旅客票价构成比较复杂,在基本票价的基础上还包括附加票等的票价,因此多数火车票降幅有限,降价后,部分火车票也就出现了0.5元的“零头”。 记者了解到,此次票价的降幅主要与运营里程有关,因此调整票价中被取消的强制险,无论乘客乘坐何种席位,费用都相同。也就是说,同一列车的不同席位,下调价是相同的,如福州至上海虹桥一等座和二等座票价,虽席别不同,但均下调1.5元。 在票价中“剔除”强制险费用,那么旅客乘车出现意外如何索赔?铁路方面表示,废除强制保险后,旅客在铁路运输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时,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属于铁路运输企业责任的,铁路运输企业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赔偿。同时,铁路部门有关人士也表示,旅客也可以自行另外购买保险。 (福州日报记者 常诗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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