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交警总队详解新交规驾规
来源:福州晚报 2012-12-22 编辑:唐丽萍
☆驾驶人考试☆ 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均有变 1.新规出台后,科目一考试有什么变化? 答: 123号令实施后,科目一考试主要考核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信号、通行规则等最基本的知识,将原科目一中有关安全文明驾驶要求、复杂条件下的安全驾驶技能、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等知识单列出来,作为科目三中的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项目,放在实际道路驾驶考试后进行。 科目一考试试卷由100道题目组成,题型为判断题和单项选择题,满分100分,90分合格。 2.小型汽车科目二考试内容有什么变化? 答:为提高考试的针对性和实用性,123号令优化了小型汽车科目二考试项目:一是简化了桩考考试线路,改为倒车入库,取消两个桩位之间的移库要求;二是将百米加减挡、起伏路行驶等两个项目调整至实际道路驾驶考试中;三是取消限速限宽门、通过连续障碍、通过单边桥3个项目。 调整后考试项目由原来的“训练10项、考试4项”改为“训练和考试均为5项”,即桩考、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和直角转弯5个项目。 此外,在科目二场地考试中,将用施划标线替换现有的标杆,防止考生以标杆为基准点背口诀应试,使考试更贴近现实场景。 3.科目三考试具体有什么变化? 答: 123号令实施后,科目三考试分两部分。 第一部分是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增加了加减挡位操作、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3个考试项目。此外,对于大中型客货车,还规定省级公安交管部门应当根据实际增加山区、隧道、陡坡等复杂道路驾驶考试内容。对于小型汽车,抽取不少于20%进行夜间考试;不进行夜间考试的,进行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考试。 第二部分是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主要内容包括:安全文明驾驶操作要求、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爆胎等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方法以及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置知识等内容。 考试试卷由50道题目组成,题目以案例、图片、动画等形式为主,题型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满分100分,90分合格。 123号令还明确了实际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里程,其中规定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汽车考试里程不少于3公里。 4.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期限延长了吗? 答:科目一考试合格以后,车辆管理所将为学员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学员凭此证明参加科目二、科目三的训练和考试。123号令规定,将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由原来的2年延长至3年。同时,对2013年1月1日前已取得的驾驶技能准考证明、2013年1月1日后仍然有效的,有效期也由2年调整为3年。 5.学员预约考试次数有什么新规定? 答: 123号令规定:一是三个科目按顺序分别预约考试,每个科目预约后可以考试一次、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应当重新预约考试。二是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预约次数各不得超过五次(即:各有十次考试机会)。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学员需要重新从科目一开始考试。三是科目一和科目三的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没有预约次数的限制。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必须在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后才能参加,考试不合格的,可以直接申请补考,之前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成绩有效。 6.123号令实施前已经预约的考试次数是否计算在内? 答:123号令实施前已经预约的考试次数不计算在五次预约限制次数中。123号令实施后,自2013年1月1日起开始计算预约考试次数,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各有五次预约考试的机会。 科目一、二、三,考试前都需要提前预约。123号令实行申请人通过互联网、电话等自助预约考试,增加了考试预约方式。 提醒:群众因故不能按照预约时间参加考试的,应当提前1天取消预约。对没有提前按规定取消预约的视为没有参加考试,考试不合格。 7.123号令实施前已报名但未完成考试的学员,按什么标准考试? 答:123号令实施前已合格的考试成绩(包括桩考)仍然有效。2013年1月1日起,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全部按照新的考试内容和标准进行考试。对2013年1月1日之前通过科目二桩考、未完成科目二其他项目考试的,1月1日以后继续参加科目二考试时,可以不再参加桩考或倒车入库项目的考试。 8.考试合格后多久能拿到驾驶证? 答:为了让新驾驶人养成文明礼让、安全守法驾驶意识和习惯。申请人在科目三考试合格后,应当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和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并参加领证宣誓仪式。之后即可当日领到机动车驾驶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