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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党"立院"党团等提出"倒阁案"
来源:台海网 2012-09-19 编辑:黄水来

依据台湾相关法律条文规定,“立法院”得经全体“立法委员”1/3以上联署,对“行政院长”提出不信任案。不信任案提出72小时后,应于48小时内以记名投票表决。如经全体“立委”1/2以上赞成,“行政院长”应于10日内提出辞职,并得同时呈请台湾地区领导人解散“立法院”,不信任案如未获通过,1年内不得对同一“行政院长”再提不信任案。

台湾“立法院”现有113席“立委”,“倒阁案”若要通过,至少需要57席“立委”赞成。目前中国国民党有过半数的64席“立委”,民进党40席、亲民党3席、台湾团结联盟3席、无党团结联盟2席、无党籍1席。

国民党团今天也举行党团大会、凝聚党籍成员共识,要求党籍“立委”一致对外,对陈冲不信任案投下反对票。若党籍成员跑票或投无效票,全部党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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