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舆论支持政府净化网络空间
来源:光明日报 2012-08-11 编辑:黄水来
《纽约时报》前不久在其刊登的“俄出台新法案限制网络内容”一文中放言,俄罗斯出台的“关于修改保护儿童免受损害健康和发展的信息的联邦法律及个别法令”很快就会导致对言论自由的压制。但实际情况并不是这样—— 以正视听④ 俄舆论支持政府净化网络 7月11日,俄国家杜马通过一项网络立法,旨在打击儿童色情现象。《纽约时报》报道称:俄罗斯出台新法案限制网络内容,“关于修改保护儿童免受损害健康和发展的信息的联邦法律及个别法令”很快就会导致对言论自由的压制。但实际情况却并不是这样。 7月13日,俄国家杜马三读通过《非营利组织法》修正案,该法案认定赋予接受国外资助并从事政治活动的非营利组织“外国代理人”的地位。根据该法案,任何符合以下两个特征的非营利组织均必须被列入履行“外国代理人”职能的组织清单,即受到境外资助与从事政治活动。这些非营利组织需要提交特殊报告,并接受特别检查。俄司法部每年都应向国家杜马提交有关非营利组织过去一年活动的报告,其中应包含完整的财政明细。 同一天,俄罗斯国家杜马三读还通过恢复刑法中“诽谤罪”条款的修订案。俄杜马此次删除了条款中有关刑期的规定,将“诽谤罪”的罚款额提高到500万卢布以下。此外,还提高了其他的罚款额度,对传播虚假信息、损害他人名誉尊严或破坏他人声誉的行为,处以50万卢布以下罚款。在公开的讲演中,以及通过文艺作品或媒体进行的诽谤,将处以100万卢布以下的罚款。利用公务身份进行的诽谤将处以200万卢布以下的罚款。如诽谤称某人患有危害他人的疾病,或实施性犯罪,罪犯将被处以最高额为300万卢布的罚款。诽谤他人犯重罪或极重罪,将处以500万卢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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