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用电超13%申请峰谷电才划算
来源:厦门商报 2012-07-16 编辑:唐丽萍
商报记者 | 钱玲玲 通 讯 员 | 徐福兴 厦门商报讯 我市自从7月1日实行新的阶梯电价政策以来,广大居民对电价政策相当关注。连日来,不少读者纷纷拨打本报新闻热线8080000,询问有关阶梯电价的相关事宜。例如,峰谷分时电价如何计算?什么样的用电特点申请峰谷分时电价更合算?什么样的家庭适合申请分户? 昨天,记者带着这些读者关注的问题,采访了厦门电业局有关负责人。该负责人针对这一系列问题作了详细的解释说明,解答了读者的疑问。 低谷用电超总量13% 申请峰谷电价划算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文件规定,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可自愿申请执行峰谷分时电价,高峰时段为每日8:00—22:00,低谷时段为每日22:00—次日8:00。高峰时段电价在各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度加价3分钱,低谷时段电价在各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度降低0.20元。 电业人员告诉记者,目前我市已经有居民陆续申请峰谷分时电价,但是有些居民对峰谷分时电价还不太了解,也不知道自己是保持常规阶梯电价还是申请峰谷分时电价。也就是说,峰谷分时电价和常规阶梯电价哪种更划算呢? 电业人员介绍,经过测算,从高峰、低谷的比价关系来看,只有当低谷用电量超过总用电量的13%时,用户申请执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方合算。因此,消费者应该根据家庭全年的实际用电情况,来选择是否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如果家庭低谷用电量占总用电量的比例超过13%时,选择峰谷电价计算电费,更为划算。如果白天用电较少、晚上十点以后用电较多的用户,可以申请执行峰谷分时电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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