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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文化界吁两岸签署文化交流协议
来源:中国台湾网 2012-07-10 编辑:黄水来

中国台湾网7月9日青岛消息 正在青岛出席“两岸文化交流座谈会”的台湾人士表示,海峡两岸应该尽快签订文化协议,只有这样才能适应当前两岸交流的形势。

中华两岸经贸投资文化教育协会理事长张京育表示,中华文化在盛唐的时候开始绽放,她既向世界广泛的传播,也吸收了很多地方的文化,包括伊斯兰文化。在当前情况下,两岸在文化方面一定要产生一个大的格局,要把中华文化和世界文化结合起来。双方的行政当局,在这方面应该扮演一个重要角色,首先应该努力草拟,进而签订有关文化交流方面的协议,就和ECFA(两岸经济框架协议)一样。这样对两岸的交流会有一个规范和引导的作用,双方的交流就会制度化。

吴京育的发言得到了前台中县文化局长、台中市政府参事兼主任陈志声的呼应。陈志声表示,关于两岸文化交流制度化机制化问题,台湾方面最近成立了文化主管部门,其中也设立了交流司。文化主管部门首长龙应台提出要在大陆物色驻点地方,等等。这应该是一个契机。希望两岸有关方面应该接触,在形成一定的共识后,再商讨关于签署协议。陈志声指出,我提出过两岸交流要文化先行,但现在与经济等方面相比,两岸文化交流已经滞后了,两岸文化交流应该是有序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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