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下月起推行二手房交易税新政
来源:厦门商报 2012-06-19 编辑:唐丽萍
厦门网-厦门商报讯(记者 钱玲玲 通讯员 李云政)7月1日起,厦门市将全面推行新的二手房交易税费政策。届时,二手房交易税费要按评估价而不是现在的指导价征收。眼看着7月1日就要到了,不少购房者急着赶“末班车”,最近一段时间全市二手房交易量激增。 目前,厦门市二手房交易税收一般按照市场最低指导价计税。不过,从市场上来看,通常情况下市场指导价比实际成交价要低很多,有一些人就伪造了“阴阳合同”,比如实际成交价是1.2万元/平方米,但合同上写的是8000元/平方米,就是为了少缴税。 今后将按评估价计税的话,如果买卖双方的交易申报价低于评估价,税务部门将约谈买卖双方,如没有正当理由将按评估价计算税费。通俗一点说,买房子要多掏税费了,而增加的税费最终将全部转嫁到购房者身上,购房成本将大大增加。 受此影响,进入六月以来,厦门市二手房交易量急剧增多。特别是最近几天,随着7月1日的临近,二手房交易量增长速度明显加快。 记者从厦门市国土房产局了解到,6月1日至10日,全市二手房交易总量为935件,平均每天接近94件。而到了6月11日至18日,全市二手房交易总量增至1120件,平均每天已增至140件。 5月份,全市二手房交易量为2700多件;而6月份的前18天,这一数字已达到2055件。并且,“从最近几天的情况来看,交易量还有继续增多的趋势。”有关负责人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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