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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二手房交易7月起按"评估价"征税
来源:东南网 2012-04-20 编辑:唐丽萍

东南网-海峡导报4月20日讯 (记者 鲍娜/文 张向阳/图)从今年7月起,二手房买卖再想通过签“阴阳合同”避税,彻底没戏了。

厦门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17日接听市长专线时证实,去年7月起在海沧试行的二手房按“评估价”征税政策,可能将从今年7月1日起在全市各区实施。

事实上,早在今年春节过后,中介在向客户推介二手房源时,就将这项新政视为促进成交的“杀手锏”。而在最近两天,随着该消息得到官方确认,急着看房买房的客户也出现明显增多。

签“阴阳合同”也别想避税

一套二手房,买卖双方明明是以100万元成交,但为了少缴税,双方会再签一份假合同,说是以60万元成交。这样一来,双方缴的税就少了很多——这就是所谓的“阴阳合同”。

为了根治“阴阳合同”,厦门市地税局去年开发出一款名为“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的软件系统。从去年7月中旬开始,海沧区的二手房在买卖时,都用这款系统评估其交易价值。而买卖双方要缴纳多少二手房税费,都参照这个评估价来算。

这样一来,客户购卖二手房的成本一下子增加了不少。

最关键的就是计税依据,目前厦门二手房交易市场上很多是按照三级市场基准指导价来签订买卖合同,而指导价往往比实际成交价要低,所以税费也比较低。二手房税费新政实施后,如果交易申报价高于评估价,就按申报价计税,如果低于评估价,会依照评估系统自动生成的评估价来确定,会高于现行的指导价,因而新政后的税费会比目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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