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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物价局集中整治停车乱收费
来源:东南网 2012-03-22 编辑:唐丽萍

有批文不按批文乱收费

责令其进行整改

此外,当物价人员向酒店索要停车收费的物价批文时,酒店拿出的批文与收费标价牌完全两样,收费牌上写的收费标准是“停车4小时以内收费5元,超过4小时,每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半小时内免费”,而物价最新批给他们的收费标准是“1小时以内收费2元,每超出1小时加收2元,24小时最高收费不超过15元,临时停放30分钟以内免费”,审批时间是去年8月。物价局表示,酒店没有按照物价批文收费,而是执行原来的标准,涉嫌乱收费。

同时物价局检查人员还发现,免费时段都是停车场内的保安靠人工在本子上登记,在车辆进出场时没有和车主核对时间,容易引起纠纷。

厦门市物价局检查人员表示,将责令该停车场整改,整改不过关将对其进一步处理。

没获批文物业擅自收费

按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

物价局检查人员又驱车来到了厦门双涵路口假日商场。车子刚停下,一个穿着物业服装的男子,就过来跟抽查组收取停车费,即停即收,每部小车5元。

记者看到该男子还提供收费的发票,发票上写着“厦门立元物业有限公司发票专用章”。当物价局检查人员向该男子出示证件,表明身份,要求该男子提供物价收费批文时,该男子表示,文件在他们物业领导处,随后不见了。

假日花园的物业主任陈先生介绍,收费的男子是他们物业的维持秩序人员,负责外面假日商城停车维护,因为假日商场有众多商家,假日商场下方的停车场其实并不对外开放,只是方便商家免费停车。不过,对于那男子为何可以在假日商城外,长期收取停车费,而且还可以向车主提供了该物业公司的专门发票。该主任表示并不清楚,需要跟当事人了解。

物价局检查人员表示,道路旁的人行道划分停车位,进行收费,必须经过市建设局、市城管办、市交警同意审核之后,才可以向物价局申报停车收费,与物业在小区内收取停车费不同,必须单独批文,假日商城的停车收费并没有在物价备案或者批文,属于乱收费。

物价局表示,不管是个人乱收费,还是物业自行乱收费,都将严肃惩处。根据有关法规,乱收费,如果有确凿违法所得,按照违法所得5倍以下进行罚款,如果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无法统计的,按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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