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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将出台三项措施鼓励文艺创作
来源:福州日报 2012-02-23 编辑:黄水来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22日从市文联召开的福州文艺精品创作座谈会上了解到,我市今年将出台三项措施鼓励文艺精品创作,促进闽都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三项措施是:一是健全激励制度,在福州市已有《福州市优秀文艺作品扶持和奖励办法》、福州市茉莉花文艺奖的基础上,建立文联、协会的激励机制,以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方式,奖励具有福州地域特色文艺精品;二是重点扶持,加大对“诗歌榕城”活动的扶持力度,对有实力、有前景、有作为的文艺项目,文联将支持并积极宣传和推广;三是项目带动,逐渐推动定向签约和不定项有偿招标相结合的方式,与有实力的创作个人及团体签约创作,有序地推动一批福州地域题材逐渐打造成福州的文艺精品。

(福州日报记者 吕路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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