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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认为食品"将过期"概念太模糊
来源:经济参考报 2012-01-31 编辑:黄水来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要求各地工商部门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对即将过期食品应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网民认为,此举是维护消费者权益之善举,但工商部门的配套措施必须完善。此外,不少网民认为“即将过期”这一概念模糊不清,容易让不法者钻空子。在如今大多数消费者已养成查看生产日期习惯的大背景下,堵住厂商偷改生产日期的渠道才是大方向。

    是善政,工商部门须“给力”

千龙网署名“李英锋”的文章说,当消费者挑选食品时,经营者的书面或口头提示能够充分满足消费者的知情权,便于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无疑,国家工商总局在春节期间做出这样的部署完全是为消费者着想,是一项善政。

网民同时强调,监管方面的配套措施必须跟进,否则将是水月镜花。李英锋的文章就表达了对该政策落实的一些担忧:要求经营者对即将过期食品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并没有具体的法律依据,即便经营者不作提示,监管部门也不能处罚。红网署名“毛忠斌”的文章也说,要想为民众的食品安全保驾护航,倒不如规范各地工商部门,让他们能够严格执法。对于不作为甚至“反作为”的工商部门、工商人员,应该有相应的惩罚措施,不但要发现一例查处一例,更应主动出击,检查、抽查、接受群众举报多管齐下,严格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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