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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第三次摘取"全国文明城市"桂冠
来源:厦门商报 2011-12-21 编辑:黄水来

厦门网-厦门商报讯(记者 吴斯婷)昨日上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厦门再次以总分第一的成绩荣膺“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实现了“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文明委主任李长春出席会议并讲话。大会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中央文明委副主任刘云山主持。

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中央文明委副主任刘延东宣读了表彰决定,27个全国文明城市(区)、899个全国文明村镇、1794个全国文明单位受到表彰,厦门等23个城市(区)的全国文明城市(区)荣誉称号继续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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