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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新电动车需摇号 处罚标准提高
来源:厦门网 2011-12-04 编辑:林洪熙

厦门网讯-厦门商报讯(记者向财霞)我市即将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挂牌。到明年4月1日前,未申请登记的,将不再办理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新车登记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满后予以注销,不再延续。

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全市将在6个行政区设6个电动自行车登记点,负责办理在用电动自行车的审验、登记、挂牌等事项;同时,设立电动自行车办理牌证工作站,受理全市各商店带牌销售新车的委托申请,负责车辆实地审核确认,车辆号牌、行驶证核发、档案的核发和交接。

市民有三种方式为电动车挂牌:买带牌销售的车、岛外的携车申请、岛内的摇号申请。据了解,岛内将对新电动自行车实行限量控制,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申请挂牌对象,获得登记指标后,申请人应于一个月内按照携车申请的操作步骤,申请注册登记。而岛外对新车注册登记不限量,推行带牌销售,并允许市民自行携车申请。带牌销售由商家来完成,市民不用费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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