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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开展学生接送车辆安全专项整治
来源:东南网 2011-12-01 编辑:黄水来

全省开展校车安全专项整治,驾龄少于三年不得开校车,三年内有酒驾行为的也不行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12月1日讯(记者 张志宏) 校车安全问题引发各方关注。昨日记者获悉,省政府已下发通知,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学生接送车辆交通安全的专项整治,将专用校车和非专用校车全部纳入统一管理,明确规定少于3年驾龄的驾驶员不得驾驶各类校车,此外,在3年内有过酒驾和醉驾行为的驾驶人也不得驾驶校车。

此外,根据通知要求,我省所有的学生接送车辆将全部安装带有GPS和带视频监控的“黑匣子”。

自购学生接送车 须买国标专用校车

据了解,根据通知的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学校周边的道路、学生接送车辆运行的线路进行管控,对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进行巡查,对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或未按规定进行校车登记、非法改装、违法经营、校车超员、超速、酒后驾驶等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同时还将杜绝使用报废车、拼装车、低速载货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搭载学生。

关于具体的工作措施,通知中也做了明确的规定,要求各级公安、教育、安监、交通运输等部门组成专门的工作小组,对辖区内所有学校、幼儿园接送车辆的数量、所有人、驾驶人、安全管理人、接送时间和行驶线路进行全面排查和摸底,逐校逐车建立一校一档、一车一档。

从11月28日起,凡学校需要自购学生接送车的必须购置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校车,其他非专用校车也必须由教育、公安部门凭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营运资质许可证受理,签注审核意见,办理备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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