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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多措促社会资金参与公租房建设
来源:福州晚报 2011-11-03 编辑:唐丽萍

保障房开工率较低

约谈市县分管领导

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的责任考核将加强,要将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管理纳入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定期组织检查,通报各地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计划的落实情况。对开工率较低的部分市、县,省国土资源厅联合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等部门约谈市、县分管领导,主动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督促尽快开工建设。

我省将优化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布局,按照节约集约,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和方便保障对象生活、工作的原则,选择交通便利、配套齐全、就业方便的地块作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用地。

年度出让的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用地,按照建设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主管部门提供的规划指标和建设要求,配建一定比例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

我省将对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在内的各类住房用地的开发利用情况进行实时监管,防止出现随意改变土地用途用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以及擅自调整规划指标的现象。(福州晚报记者 何佳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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