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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道路停车将实行差异化收费
来源:厦门商报 2011-10-27 编辑:黄水来

实行差异化收费标准正在制定

《暂行办法》规定,道路停车位实行政府定价的“差异化收费”,收费收入全额上缴各区财政金库。

“差异化收费”是指,按照路内高于路外、商业区高于居民区、地上高于地下,白天高于夜晚的定价原则,根据不同地段、不同停车时间来确定不同收费标准。目前,市物价部门正在制定收费标准。

停车位收费进入各区财政金库后,各区将“取之于斯,用之于斯”,把这笔钱用在与停车位有关的项目上,如:划标志线、委托代征手续费等,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将设收费公示牌 收费员持证上岗

道路停车位这么多,如何杜绝乱收费等不良现象?

据悉,届时,将启动各区城市道路停车位管理服务单位统一形象识别系统:收费人员统一着装,佩戴由各区政府统一制发的上岗证;停车收费公示牌将按物价局制作要求,由管理服务单位设置统一格式,内容包括经营单位名称、编号、收费依据及标准、收费时段、收费方式、泊位数、监督投诉电话等,并将这些公示牌设在明显的位置。

此外,《暂行办法》还规定,各区城市道路停车位管理服务单位不得擅自委托其他单位进行收费和服务工作,不得擅自增加城市道路停车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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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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