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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进一步明确规范非税收入管理
来源:厦门日报 2011-08-29 编辑:黄水来

厦门网-厦门日报讯(记者 陈泥 通讯员 孔庆任)记者昨日从市财政局获悉,《厦门市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已以市人民政府令第145号形式经市长签发,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明确规定,政府非税收入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全额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纳入综合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据介绍,鉴于目前中国从法律层面还没有对非税收入作明确界定,我市此次出台的《办法》明确规定,非税收入是指由本市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有资源、国有资产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征收、收取、提取、募集或者取得(以下统称征收)的除税收和政府债务收入以外的财政收入,包含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罚没收入、彩票公益金、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形式。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财政、价格、审计、监察等部门举报、投诉违反非税收入管理的行为。

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的施行将有利于进一步夯实政府财力,防止财政收入流失,也有利于从制度源头上预防腐败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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