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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整治违章停车 乱停妨碍交通拖车
来源:东南网 2011-08-18 编辑:唐丽萍

晋安交巡警大队副大队长林同旺介绍,他们派了专职民警,负责巡逻查处路边乱停车。一旦发现,民警会先通过喇叭呼唤车主,如果车主及时赶到开走,那就以教育为主,不予开单。万一找不到车主,民警会开出罚单。如果乱停车的位置,妨碍了周围交通,警方将直接拖车。

对于管辖中心城区的鼓楼交巡警大队来说,他们的两辆拖车,一辆停在二环附近,一辆停在东街附近。这样一旦乱停车引发拥堵,拖车就可以及时赶到,把违停车辆拖走。

记者了解到,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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