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部分五年制高职最低录取线下调
来源:东南网 2011-08-10 编辑:唐丽萍
在上述四个设区市之外,我省中高职衔接改革试点高职院校(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厦门城市学院、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泉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确因当地报考本校的原录取控制线上生源不足,可向生源所在地设区市提出降分录取申请,并由设区市教育局在上述降分幅度内办理录取手续。 对线上生源较为充足的设区市不予降分,有关设区市应再次组织征求志愿,加强招生宣传,进行二次补充录取。对于二次补充录取后,仍无法完成五年专招生计划的,可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精神,由省教育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后期补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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