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积极应对处理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来源:东南网 2011-07-02 编辑:唐丽萍
5月25日至30日,福建宁德市福鼎市和霞浦县陆续发现168人疑似食用紫贻贝中毒入院治疗,症状主要为腹泻呕吐,经过医疗机构及时医治,5月31日所有患者全部治愈出院,无重症和死亡病例。省疾控中心综合各方认为此次中毒事故为食用含腹泻性贝类毒素的紫贻贝引起的食源性疾病。调查表明,造成食物中毒的贻贝系福建连江县一个商贩从浙江省温岭市购进,在浙江省苍南县灵溪市场销售后将剩余部分约950公斤运到霞浦县委托当地人林华明代销,5月30日工商部门从林华明处查获并封存了300多公斤紫贻贝。福鼎市也查明有毒紫贻贝源于浙江省苍南县水产批发市场。同时,福建海洋与渔业厅对全省产区紫贻贝进行质量安全监测,从监测结果看,福建主要养殖海区贻贝质量安全情况总体较好,福州、厦门、福清、平潭、东山、漳浦、霞浦等海区养殖的27个贻贝样品未检出贝毒,仅在连江县黄岐镇大建村养殖区的7个贻贝样品检出麻痹性贝类毒素(其中1个样品麻痹性贝类毒素超标,6个样品麻痹性贝类毒素检出值在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全区域内),来自福鼎市沙埕镇小白露村海区的1个贻贝样品检出腹泻性贝类毒素(按国家标准规定,腹泻性贝类毒素不得检出)。经调查核实,上述两个海区紫贻贝产品规格偏小,当时均未起捕上市。连江县其他养殖区的贻贝未检出贝类毒素。 |
相关新闻
热点推荐更多>>
互动精选更多>>
东南网旗下网站 | 律师严正说明 |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