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40万元所释放出来的危险信号
来源:东南网2011-06-30 编辑:黄水来
柳州市工人医院在抢救融安县县纪委干部的过程当中,先后组织了10次院内会诊,4次区内外会诊,共有130人次专家参加了会诊,出色地完成了救治任务,因此得到了当地政府的4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见6月27日《潇湘晨报》)。 治病救人,救死扶伤,本来就是医疗部门的天职。对于医疗部门救死扶伤的行为进行所谓的奖励,那么别的部门在尽职尽责地完成好自己的职工作的情况下,是不是也应该同样受到地方政府的奖励? 如果是普通的患者在医院都能享受到这样的特殊礼遇对待,为什么普通的患者可以心安理得的接受医院的这种服务。而政府官员在享受到这种特殊礼遇对待后,非要对于施救的医院有所表示,非要对于施救的医院进行奖励。那么当地政府是不是在倡导普通患者,也要对医院做好本职工作的行为,进行特别的奖励和表示? 地方政府对于医疗部门救死扶伤的行为进行奖励,就说明医疗部门认真努力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已经成为一种严重的稀缺资源。地方政府奖励医院的这种做法,是在发掘和培育这种行为。该医院先后组织了10次院内会诊,4次区内外会诊,共有130人次专家参加了会诊。试问普通患者在这家医院里就诊,能否受到这样的特殊礼遇对待? 医疗部门在救治地方官员的过程当中,采用区别于普通患者的特殊礼遇。于是地方政府投桃报李,再给予医疗部门以特别的奖励。地方政府这样的做的目的,无非是在巩固双方的感情和关系,为将来当地更多的官员享受到这样特殊的礼遇,打下坚实的基础和牢固的感情关系。 奖励40万元释放的危险信号就在于,医院采用特殊的手段为官员服好务,地方政府也不会亏待为官员提供特殊礼遇的医院。普通患者面对的是医院的看病难、看病贵,而地方政府的官员在医院里,却可以享受到尽善尽美的特殊礼遇。医院的这种特殊礼遇让官员非常满意后,更会受到地方政府重重有赏的特殊奖励。 柳州市委决定对该市工人医院奖励40万元,在这个奖励的背后,让我们只见交易不见奖励,地方政府是在与医院建立特殊的医患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