岛内民众明年将可与法官一同审案
来源:东南网 2011-06-29 编辑:黄水来
东南网6月29日综合报道,“司法院”推动的“人民观审”制度草案出炉,最重可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重大刑案,将由5位民众担任“观审员”,与三位法官共同审判。观审员可以就被告有罪、无罪和刑期等陈述意见;法官如果不接受,必须在判决书中说明理由。 今年六月初,“司法院”委托政大选举研究中心作电话民调,九成受访者赞成让人民参与审判。“院长”赖浩敏于是指示刑事厅,在“立法院”下个会期提“人民观审试行条例”草案,希望尽速完成“立法”,明年一月在士林及嘉义地院试行,再决定是否全面推行。 电影“危险机密”(The Juror)描述黛咪摩尔饰演的单亲妈妈安妮,被法院遴选为陪审员,审判黑帮老大被控谋杀案。黑帮老大为求无罪开释,派杀手恐吓安妮,还要她影响其他陪审员,否则就要杀害她的儿子。 由于适用观审制度的案件,都是这类重大刑案;但观审员的生命财产有受到危害之虞,法官可裁定不观审。 观审员并非案件一开始就坐在法庭上,三位法官会先调查证据、整理事实争点,等到审判期日开始,观审员才加入,此时会连续开庭密集审理。 案件辩论终结,观审员须就被告有罪与否、法律适用、该判多久表示意见;法官则另行讨论,确认与观审员的意见是否一致。如果法官多数认为被告有罪,应再和观审员讨论被告应判多久。 无论观审员的多数意见和判决结论是否相同,判决书都须记载;若有不同,判决应记载法官不采纳观审员意见的理由。 据指出,“司法院”拟推动的观审制,适用案件为杀人、杀害直系血亲尊亲属、强盗致死、掳人勒赎、制造贩卖第一级毒品、运送贩卖枪炮等重罪。如果试行成效不错,必要时,还可以扩大适用其他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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