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食品添毒由30万元改罚600万
来源:东南网 2011-06-03 编辑:黄水来
据台湾媒体报道,为因应塑化剂危机,“行政院院会”2日通过“食品卫生管理法”修正草案,未来食品添加有毒或含有害人体健康物质等,原本处6万元(新台币,下同)以上30万元以下罚锾,将提高为6万元以上600万元以下。原本一年内再犯业者,当局才得命令歇业、废止公司、商业或工厂登记,现在只要情节重大者,即可对违法业者立刻采取这些作为。 这次“行政院”规定,致危害人体健康者,原处三年以下徒刑,并科18万元以上90万元以下罚金,现提高到五年以下徒刑,并科1000万元以下罚金。 至于这次“修法”后,包括已查获的昱伸、宾汉是否适用新法,“法务部次长”陈守煌表示,这次“修法”不溯既往,待“修法”通过后才发生效力,不能以新法对目前涉案加以追诉,只能依照旧法,但这些厂商仍有刑法的问题。 拟设立卫生警察 “行政院会”通过“食品卫生管理法”修正草案,提高业者在食品添加物使用有毒物质的罚款,由原来最高的30万元,改为600万元,并提高刑责;另外并将设立卫生警察,期借此查缉不法。预计最快下周就会在“立法院”审议。 有毒塑化剂被业者恶意添加进起云剂,做为食品添加物,社会大众质疑相关法令宽松,不易遏阻业者不法行为。“卫生署”因此火速“修法”送“行政院”。 “卫生署”官员指出,“行政院会”昨天通过“政院”版本后,随即送“立法院”,由于“立法院”预计于6月14日休会,为快速“修法”,会将国民党“立委”黄义交、杨丽环及民进党所提等版本,迳付“立法院院会”进行二、三读讨论,不交付“社福及卫环委员会”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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