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福州】
阴 10℃/14℃
福建政经
福建社会
国内热点
台海播报
环球扫描
娱乐体育
生活服务
论坛热贴
博文精选
文化教育
互动反馈
报料投稿
位置:
首页
>
台海播报
> 正文
台军一士兵被判赔台军方45万
2011-02-11 21:26:29
据台湾“中广新闻网”报道,台军一名尚在服役的陈姓士兵,去年开着公务车外出,却因为一时疏忽发生事故,服务单位花了超过45万元新台币,将损毁的公务车修好后,转而向陈姓士兵求偿。法院认为陈姓士兵没有尽到驾驶人减速慢行的义务,判应赔偿台当局防务部门45万元,全案可再上诉。(东南网手机版)
相关新闻
台军飞弹演习三成落空遭讽刺
台军方将再砸9千万择期补考
台地面部队武器装备专案曝光
台军将领2011年元旦将有变动
返回首页
东南网版权所有
©
2010-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