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花巨资兴建的保障房却得不到中低收入家庭的青睐,有关部门理应进行反思。保障房就是为了保障困难群众的住房需求。如果因为规划和管理失当增加了居住者的生活成本,使其被迫放弃入住,也就失去了原有保障作用,让这一“民心工程”的性质发生了变化。保障房是政府为困难群众办的大好事,既然是好事就应该办好,别让群众空欢喜一场,让保障房成了“窝心房”。
今后建设保障房时除了要考虑房屋的质量,也得设身处地为入住家庭的生活着想。保障房社区的选址应尽量靠近城区,周边开通公交车,方便住户出行。商业、医疗、教育等配套设施也应该同步建设并投入使用。基于住户的收入情况,保障房社区可以相应降低停车位配置标准,改为建设自行车库(棚),并配备电动自行车充电插座。至于保障房社区物业管理经费的问题,则应采取住户出一部分、政府补贴一部分的方式解决。很多老新村的保安、保洁都有政府补贴,比老新村居民更困难的保障房社区住户当然也有资格享受物业费补贴。
如果政府建设保障房的资金不足,或是没有合适的保障房社区建设地点,就不必急着建设保障房,完全可以通过发放租房券的方式,在保障房尚不能满足需要时让等待入住保障房的家庭直接在市场上租房住。租房券制度可有效避免保障房选址偏僻的缺点,让低收入家庭能够住上自己真正满意的房子。总比建了群众不满意的保障房,只能空关强。(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