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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拟修改八项地方性法规
2010-09-26 07:57:33

25日上午,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福建省法律援助条例》、《福建省华侨捐赠兴办公益事业管理条例》等八项地方性法规的修改草案提交审议。

在本次法规的修改中,《福建省法律援助条例》修改(草案)拟将原来的请求侵权赔偿的法律援助范围扩大为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农村五保户、患有严重疾病的人。(原来这些人员中只有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东南网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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