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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民不明真相买"凶宅"
2010-06-18 09:56:13

市民阿福看中了厦门岛内的一套二手房,向房主张某交付了购房定金3万元,并签订《房产买卖协议书》,双方应于2009年10月20日前签订《房产买卖合同》。10月16日,阿福得知这套二手房曾发生过一起凶杀案。

法院认为发生过凶杀案的房屋往往会贬值,隐瞒事实进行卖房属于欺诈行为。因此阿福要求撤销与张某签订的房产买卖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合同撤销后,张某应返还3万元定金。(东南网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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