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后的晋江洋埭湿地保护区,水鸟栖居 东南网12月4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徐锡思 吕波 文/图) 核心提示 问责,就像一记重锤,砸到了泉州市、晋江市、陈埭镇、洋埭村四级党员干部的心头上:因保护湿地不力,3名处级干部、6名科级干部、1名村干部被严肃问责。 列入“亚洲重要湿地”的泉州湾河口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去年来被围垦700多亩。省纪委监委今年3月底督办后,掀起了一场问责风暴,并在11月1日通报相关单位在制止违法围堰过程中履职不力等问题。 这一次问责,擂响了全面保卫泉州湾河口十万亩湿地的战鼓:每天上午3组巡护员必须要走遍82公里保护区沿线,每周一个下午全员突击检查一个区域。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在省纪委监委曝光问题满月之际,海都记者实地探访漩涡中心的泉州湾河口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看看此次问责之后,如何实现保护湿地和惠及民生的双赢。 【问责之后】 “全村人都知道,就算长满杂草,那也是湿地,受保护的” “这是我们办的最大的非法占用海域案。”11月20日,晋江市海洋与渔业局吴晋居局长告诉海都记者,罚单开出已超6个月,当事人未缴纳10万元违法所得和488.7万余元罚款,也没有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如再次催告无果,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事情始于两年前。2016年10月,晋江陈埭镇洋埭村村委会与4名外地人违规签订承包协议,将位于河口湿地保护区内的400亩滩涂进行围堰开垦,用于水产养殖。后来实际围垦面积达到700多亩,建起长达2100多米的堤坝。 省纪委监委的督办,最终问责了10名党员干部。洋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都换了人。现任洋埭村支书林和杰告诉海都记者,现在全村人都知道,“就算长满杂草,那也是湿地,受保护的”。 问责风暴带来的雷霆执法,让位于沿海大通道永浦水闸外侧的大片湿地滩涂基本恢复原状,只有被挖掘机翻起的痕迹尚需时日养伤。没了围垦的机器轰鸣,在湿地过冬的数万只候鸟,又飞翔在碧海蓝天之间。 泉州湾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处隶属泉州市林业局。“通报指出的问题,我们全部认领。”该局副调研员赖建发吐露心声:守护湿地既没有旁观者,也没有捷径和退路。 “推动联合执法,震慑了互相推诿的心思” “如果以前是隔靴搔痒,现在就是开刀切除。”赖建发坦言,问责首先引起了认识上的强震:履职必须尽责,执法敢于碰硬,才能保护好湿地,“可以说坏事变好事”。 上了曝光名单的陈埭镇,今年4月开始发起“保卫湿地总动员”:历史遗留的,限期拆;发现新增的,马上拆;逾期没整改的,联合拆。在保护区最东边的泉州台商投资区东园镇秀涂村,村里开始做“有些滩涂地还是湿地保护区”的宣传;在最北边的洛阳镇陈坝村,原本不知湿地为何物的村民,开始看问责通报、学习湿地资料。 “痛彻心扉!”作为被问责对象之一,今年1月刚上任的泉州湾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主持工作的副主任李意敏,反思很多:“管理处20个人要管好10.6万亩湿地,只有下死力气干活,行动胜于一切。” 对湿地肩负有保护责任的部门和人员其实不少,只是需要整合——今年5月,湿地联合保护委员会出台的执法巡查工作方案,就有5个地方政府、20个市直单位参与。 “破坏湿地的要惩罚、保护不力的也要‘打屁股’,已成共识。”李意敏说,问责风暴既化解了“九龙治水”的尴尬,也震慑了互相推诿的小心思,“联合执法一起抓,问题处理再分家”,将问题消灭在萌芽阶段,冒头就打掉。 【突出矛盾】 “补偿缺位如同刮骨疗伤,可能旧病复发” 采访中,洋埭村部分村民认为,破坏就必须严惩,但滩涂可以改造成养殖区;部分村民则认为,惩罚和平整要彻底,但要给村里足够的补偿;也有村民觉得,那本是一片杂草,开发了可以创造经济价值,只是坏在造堤坝隔绝湿地和海洋。 “保护湿地,对我有什么好处?”这种疑问很普遍。台商区秀涂村一位渔民颇为愤慨:祖先几百年来耕耘的滩涂被划入湿地保护区,“这是我们养家的根本,要封禁肯定得有补偿,不然我们一家吃什么?” “忽视社区利益,是造成保护区与社区矛盾冲突的根本原因。”泉州市湿地学会会长李裕红博士说,建立保护区后,传统生产生活方式受到限制,替代方法又没有形成,致使社区居民“知法犯法”且屡禁不止,不处理,有悖国法;处理了,又激起当地群众的新冲突。 保护湿地是必须的,但不能忽略渔民的利益。现实是绝大多数地方没有这笔补偿,如果清退封禁,如同刮渔民的“骨”为湿地疗伤,很容易“旧病复发”。 “湿地保护和当地民生的矛盾,很突出,甚至可以说很尖锐。”赖建发特别希望,能有更为明确的政策,从补偿机制上为湿地保驾护航。 “执法严堵还得补偿引导,才能实现双赢” 问责过后,湿地保护区的执法高压空前:每天上午,3组专职巡护员分头出击;每周随机一个下午,管理处领导带上全体巡护员,集合后宣布突击地点。同时新设了28个摄像头监控关键节点,安排专人值守,实时掌握现场情况。 然而,在超过10万亩的湿地战场,“20个人+28个摄像头”依然势单力薄。如何合法合理地让社区和村民获利,通过补偿机制引导当地人主动参与保护,显得更为关键。 对湿地渔民补偿的先例可供借鉴。位于湿地核心区的[蚶] [寻]埔牛尾石海域,有88公顷海水养殖区,按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启动整改后,今年3月起开始测量,对500多户渔民进行补偿,最终顺利完成了清退工作。 “可以直接拿钱补偿,但社区共管和村民参与的效果会更好,村民才会主动保护。”李裕红博士认为,核心区是禁入的,实验区或外围不妨尝试绿色开发,如广西弄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观鸟经济”就带火了民宿,“当地人比谁都爱护能带来游客的环境和鸟类”。 曾于1998年配合专家开展湿地科研的渔民蔡开发则建议,将效益更好的养殖技术传授给渔民,“比如高科技海水养殖,可以让红膏鲟多卖几倍价钱”,在长期有耕种的外围提高亩产、减少用地,一举多得。 另外,海都记者获悉,省林业调查规划院正在泉州开展省重要湿地监测试点,其中就有监测并记录范围内的生物资源,或许将为今后的科学保护提供决策依据,对打造与社区的和谐关系也能提供帮助。 □问责风暴 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11月1日通报泉州湾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等单位在制止违法围堰过程中履职不力等问题。 2016年10月,晋江市陈埭镇洋埭村村委会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泉州湾河口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内的400亩湿地承包给他人用于水产养殖。2017年3月至2018年4月,承包人在湿地范围内擅自挖滩涂围堰2130米,致使湿地遭受破坏。泉州湾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作为主管部门,未有效履行职责,仅将问题转交给晋江市有关部门处理,对后续工作没有及时跟踪督促;晋江市农业局、水利局、海洋与渔业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以及湿地所在地陈埭镇镇政府,履职不力、作风拖延,未有效制止违法围堰行为。 2018年8月,泉州市纪委监委对这起破坏生态环境案件中10名党员干部进行了严肃问责,包括泉州市林业局、泉州湾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晋江市政府、晋江市农业局、晋江市海洋与渔业局、陈埭镇政府相关负责人,受到了党纪政务处分和诫勉谈话等责任追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