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陈泥)为积极推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厦门近日修订出台《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企业上市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加大了对企业上市的财政扶持力度。 据介绍,修订后的《意见》,提高了对企业上市工作的经费补助标准,将企业进入厦门证监局辅导备案和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的补助标准从原来的10万元和30万元分别提高到30万元和70万元,帮助企业减轻上市成本负担,推动企业上市进程。同时,《意见》降低了原政策规定享受融资奖励在厦投资比例须达到50%的门槛条件,按照企业不同融资金额给予一次性奖励;并对企业募集资金的40%以上在本市投资的,按照融资金额再给予同档次同等金额的奖励。市财政局相关人士表示,新政策在支持上市公司跨区域发展、做大做强的同时,也引导企业积极在厦投资,有利于促进厦门经济发展。《意见》新增了对“新三板”创新层的奖励:对进入“新三板”创新层的挂牌企业给予额外20万元补助,鼓励企业进一步提高盈利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此外,《意见》还提高了对在厦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并交易的企业奖励力度。鼓励企业在厦门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交易,推动厦门区域性股权市场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