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对《厦门市老字号品牌保护发展促进办法(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四大焦点引起现场热议。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立法对象为厦门老字号。目前,我市还有55家中华老字号,4家福建省老字号,它们的认定管理权限不属厦门,但它们申报后可直接认定为厦门老字号。 几年才算? 鼓励执著工匠精神 关于年限设定,草案改了数次。最初规定15年,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初审改为35年,一审后综合各方面意见,市人大法制委又建议改为“字号创立不少于25年”。 尽管在具体年限上争论不止,但无论专家还是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都达成共识:立法保护老字号,它的意义在于传递一个信号,企业运营不是短期行为,要有执著的创业精神,要有长长久久的工匠精神。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昭扬认为,立法的意义在于要对短期短视的经营行为说不,要鼓励并支持潜心做事潜心创业的精神,要让大家珍惜并传承宝贵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要让企业家有责任心和执著心,让企业长久生存发展下去。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胡家榕认为,此次立法主要着眼未来。对“老”字的理解,更重要的是未来还能存在多少年,能传几代人。 哪类企业算? 要有可传承的产品技艺或服务 楼下一家不起眼的杂货铺,开了三四十年,能不能算老字号?满大街的房产中介,开的年份久点,是不是就能当老字号?关于老字号的业态,也成为审议中争论的焦点。 国家商务部公布“中华老字号”名单时,曾分商业、服务业、餐饮住宿、食品加工、医药与其他等六类,后来又分零售、食品、餐饮、中药、工艺品和其他等六类。一位业内人士说,关于老字号的认定,有不少问题需要在实践中统一认识,加以规范。 不过在审议中,比较一致的观点是:老字号必须是拥有可世代传承的产品、技艺或者服务的企业,具有历史积淀和文化底蕴,有中华民族特色和鲜明地域文化特征。 谁来认定? 认定主体必须有权威和公信力 关于老字号的认定,五花八门。一些店面挂出老字号招牌,“理直气壮”说自己由某机构认定,这机构却闻所未闻;有店家甚至收到子虚乌有的协会发来的信函,称交点钱就能授牌老字号。 在审议和征求意见中,由谁来认定老字号,意见分歧较大,不过较为一致的是,大家都认为这个认定主体必须具有权威和公信力。 这次草案修改为市商务局负责老字号的认定和授牌。省商务厅认为,政府部门可以更好地秉持公平公正的立场,比较具有公信力。据了解,省里正在启动第五批“福建老字号”申报认定,也是由省商务厅负责。 修改稿还增加规定:市商务主管部门设立专家委员会,负责老字号的论证和评审。专家委员会在评审中,应当征求老字号的行业协会的意见。厦门老字号的认定、确认工作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保护什么? 扶持促进老字号未来的传承发展 保护老字号,到底该保护啥?在审议中,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们一致认为,保护内容要扩展,不能只盯着品牌商标,还应扩展到企业名称、商号等。 修改稿提出,未经认定取得厦门老字号称号,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随便乱挂“厦门老字号”的字样或标志,就算用近似的文字和图形也不行,得罚,罚款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 文化的挖掘保护、文化遗产保护被一再提及,修改稿提出,商务主管部门要和教育文化等部门对老字号历史进行挖掘整理,对商贸文化历史进行调查,鼓励编纂老字号历史丛书和专著。鼓励老字号历史特色建筑、传统技艺及与老字号相关的实物申请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鼓励老字号通过技术改造扩大生产规模,申报技改项目,符合条件的给予资金支持。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一致认为,老字号的保护更重要的在于未来的传承和发展,法规应在鼓励扶持促进方面多下工夫。 三种说法争执不下 15年 “15年”的支持者认为,深圳老字号年限设定就是15年,作为企业品牌越早保护越好。更何况2012年厦门市商业联合会等组织认定的80家厦门老字号,年限设定就是15年。 25年 “25年”的支持者认为,福建省老字号要求40年以上,中华老字号要求1956年之前,年限达到要求的,自然会去申请省、国家一级老字号。此次立法应更多考虑“夹心层”,如果年限太久则法规保护范围太窄,符合条件的企业很少。 35年 “35年”的支持者大多认为还可以更久,既是老字号,那必须老出历史,老出味道,15岁的企业还是初中生。满大街都是老字号,那就不值钱了。洪卜仁、龚洁这些老专家几乎都是“这一派”的,他们认为,老字号的口碑基于历史沉淀,须是历史悠久的。(记者 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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