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美国频道>今日资讯> 正文

日欲购买超高度滞空型无人机 对钓鱼岛加大监视

usa.fjsen.com 2013-09-23 07:12 文玉 来源: 环球时报 我来说两句

【环球时报驻日本特约记者 文玉】据日本政府相关人士22日透露,为配合自卫队引进无人侦察机的计划,政府基本决定2014年度内出台新的航空管制规定。共同社9月22日晚间报道称,国土交通省将从10月起调查国外无人机的运用状况,并考虑与防卫省协商修改以有人飞行为前提的《航空法》。国土交通省将于2013年度内汇总出调查结果,加紧制定无人机的定义和飞行区域的指定方法等相关规定。

报道称,无人机目前主要由美国和以色列用于军事领域,“今年9月中国军队的无人机飞到了钓鱼岛附近”。为了做好钓鱼岛等领土摩擦长期化的准备,防卫省拟提高自卫队的侦察能力,目前正在推进2015年度前后引进可在几万米高空悬停的美军“全球鹰”无人侦察机的计划。“全球鹰”可在大范围内长时间飞行,日方期待引进后能展开高效的警戒监视活动。

由于日本现行《航空法》将飞机定义为“人乘坐后用于航空的飞行器”,即使引进无人侦察机也可能在运用时受到大幅限制,日本政府认为需要出台新的管制规定,此外,驻日美军也计划最早从明年起在日本境内使用“全球鹰”,因此需要日本政府早作应对。为了防止发生撞机事故,还必须解决如何使无人机的飞行路线不与民用飞机的航线重合以及从地上、舰船和通信卫星等无法进行远程操纵时如何确保安全等课题。

此前,日本《读卖新闻》刊登文章称,防卫省正式准备研发可以探测最新型隐形战斗机的雷达,因为中国和俄罗斯正在研发新型隐形战斗机,日本防卫省认为有必要强化防空能力。另外,在日本防卫省7月26日公布的为日本政府今年年底出台的新《防卫计划大纲》而汇总的中期报告中,也写明了探讨引进“超高度滞空型无人机”。

责任编辑:陈瑜辉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福建合立律师事务所 毛行熙、陈武、张英琴 律师 电话:0591-87921115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