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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建言:土楼保护需形成合力

中国民俗学会副理事长宋兆麟曾对媒体表示,无论如何,人们要搬离土楼是一种无法阻挡的趋势,在潮汕地区集中存在的如此大量的客家土楼,其历史、学术价值很大,同样也可以作为旅游文化资源来加以利用,不能简单地一拆了之。起码应当抓紧做调查记录,拍成录像作为以后研究的参考。

福建省文物局局长郑国珍曾具体参与福建土楼申遗和规划制定工作,他建议,根据福建土楼保护的经验,饶平土楼保护应主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地方政府要出台法律法规,为土楼保护提供依据。例如,福建省2006年就出台了《福建省“福建土楼”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

第二,要编制好土楼保护的规划,把政府、社会和老百姓要做的事明确好。这个规划至少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土楼本身保护的规划;二是旅游开发或者合理利用的规划;三是土楼居民如何安置。通过规划把保护、旅游和新农村建设三者结合起来。

第三,要有保护组织。土楼居民要形成自主开发经营的团队和合作组织;政府要有专门机构组织来统一管理,把各方面力量凝聚在一起。饶平土楼资源很丰富,目前最大的问题是各方面的积极性还没有充分调动起来,没有形成合力,没有形成社会聚焦点。

记者发现,当地群众保护土楼的意识也在不断提高。在新丰镇荣西村,在当地企业家的牵头下,社会各界踊跃捐款,两年前对村里的五全楼进行了规模较大的维修,使该楼得到了较好的保护。住在广业楼里的钱老伯对记者说,如果政府想收购土楼的屋子来统一管理,他愿意以很低的价格将自己的房子卖给政府。但是,仅有这些还不够。专家表示,面对众多亟须保护的土楼建筑,单靠政府或民间的力量无法完成这项重任,需要由政府部门牵头、民间支持、业主主动,形成三方合力,借鉴福建土楼保护的成熟经验,通过制定整体的保护规划,进行合理的旅游开发,才能让这些散落在闽粤边界的珍珠重新焕发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