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旅游频道> 正文

古田前洋:文旅融合走新路 古色添彩促振兴

2024-04-10 19:41:51来源:闽东日报责任编辑:陈娜

“五朝齐列一村落,一眼望穿千百年。”走进古田县卓洋乡前洋村,沿着碎石路穿行于一座座古厝,恍若时光倒流。游客们流连于风姿各异的五朝建筑间,徜徉于村前屋后的绿树花海中,用镜头记录着眼前的美景。

前洋古村。古田县委报道组供图

前洋村建于北宋乾德三年(965年),依山傍水的古村,由北向南依次排列宋、元、明、清、民国五朝古民居建筑群,古韵浓厚,极具闽派建筑风格,是中国传统村落、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国家森林乡村、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省级金牌旅游村。并于2022年10月成功创评国家3A级旅游景区。

近年来,前洋村立足国家3A级旅游景区,以党建引领,统筹传统村落保护与开发利用,挖掘红色文化底蕴,着力改善人居环境,以“想干、能干、敢干”的精气神,蹚出“农文旅融合”乡村振兴之路。

依托前洋村历史文化生态资源优势,该村制定了符合村情的“美丽乡村”建设方案,并通过文化宜居工程建设,有效保护了古村落的整体性与活态性。2021年以来,该村共拆旧建新23亩菇棚,修缮43栋古民居,完成沿线房屋立面整治及村内污水管网建设,并鼓励群众将自家打理成“花园式”民居,在庭前屋后见缝插绿。

“村里还以‘党建聚力为民共建美好家园’行动为契机,大力推行‘党员庭院管家’制度,带领群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建设,形成建设美好家园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目前,全村分成5个责任区,每个责任区有2名党员作为庭院管家。庭院管家实行维护区域绿化、推动环境美化、监督卫生洁化‘三化’责任制。”前洋村党支部书记余养泉说。

如今的前洋,绿树成荫,村道整洁,风光旖旎……乡村处处皆实景,形成了“村在林中、林在村中、房在景中”的新格局。

古村悠悠、文化为韵。一个村子美,不仅在于秀美的“外表”,更在于传承不息的文化“里子”。为此,前洋村深入挖掘宋、元、明、清、民国五个朝代的文化底蕴,编撰书籍《中国古村·前洋》,汇编《前洋故事》,继承家风遗训,弘扬“红色家风”“革命精神”,建设前洋革命历史展陈馆,延续历史文脉,保存文化基因。

保护好资源,更要盘活资源。在保护传统街巷空间与格局的基础上,前洋村还依托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积极探索“数字文旅+产业振兴”发展新模式,激发乡村振兴新动能,进一步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和美村庄,实现增“名气”、聚“人气”、引“财气”。

文旅要“出圈”,首先要有名气。去年以来,该村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依托微信公众号、抖音视频、微电影等平台宣传推广,打造特色旅游“名片”。2022年,该村入选“玩转山海宁德”电子旅游手册,成为了周边地区热门乡村打卡点。

游客体验实景剧本沉浸游

有了流量,也要“留量”。“以往,村里旅游收入相对单一,缺乏配套业态。为了打破这一瓶颈,村里采取多元业态同步发展的方式,全力打造‘吃、住、行、游、购、娱’于一体的旅游业态。”余养泉介绍,近年来,该村通过“筑巢引凤、外引内投”方式,吸引乡贤返乡投资创业,引进文化旅游公司,开办古村私厨、乡间客栈,鼓励村民运营农家民宿菜馆、乡间果园,增添乡村“人气”。并创新推出“活动定制+网红场景”模式,举办“秋收农耕体验”“五朝国风穿越”“实景剧本沉浸游”“追寻红色记忆”系列主题活动,点燃乡村旅游引爆点。2023年,该村共吸引游客约6万人。

为实现民富村强,村里还活化利用古民居打造特色文创体验馆、盘活闲置低效民房推进特色民宿、田园小院建设,并引导村民通过入股分红、投劳务工、开办餐饮、商铺运营、直播带货等方式实现增收。同时,积极打造文创、农特IP产品,推出担担文创、前洋老白茶、冻干金耳等系列伴手礼,让美食展形象,让特产穿“新衣”,进一步带动了当地农特产品销售。(闽东日报记者 茹捷 文/图)

关于东南网-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投稿邮箱- 版权所有-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福建合立律师事务所 毛行熙、陈武、张英琴 律师 电话:0591-87921115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