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踢爆陈亭妃论文疑抄袭?林国春、吕謦炜挨告不起诉

2024-08-16 10:03:37  来源:台海网  责任编辑:陈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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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新北市民意代表候选人林国春、副发言人吕謦炜去年开记者会,踢爆民进党民意代表陈亭妃的台湾长荣大学经营管理研究所博士论文,抄袭比率高达25%。事后陈控告林、吕违反台湾地区“选罢法”及加重诽谤罪。台北地检署依据台湾长荣大学论文调查认定陈论文与其他文献确有文字雷同情形,因此林、吕2人言论均属有据,难认出于恶意,加上民意代表候选人诚信、操守属为公共利益范畴,2人罪嫌不足,8月14日不起诉2人。

林国春、吕謦炜2人于去年11月举行“绿营文章一大抄?论文超人再+1”记者会,指陈亭妃在2019年名为《台湾“六都”行政管理绩效衡量之研究》的长荣大学博士论文,通过图灵系统跑出来后,有高达25%的相似度。

2人并称陈亭妃论文还将维基百科网址列在论文正文中,承认自己抄袭维基百科,根据台湾长荣大学标准,论文超过13%就不具原创性,呼吁陈亭妃应道歉并退选。国民党也已向长荣大学提出检举,同时质疑民进党政治人物屡传论文学术诈欺,民进党俨然成为系统性的“学术诈骗集团”。事后陈向北检提告2人违反“选罢法”、“加重诽谤罪”。

北检依据陈亭妃的委任律师,提出长荣大学的审定结果,认定陈的论文并未达违反学术伦理情节重大应予撤销学位之程度,引用格式不当须修正处如附件,附件内容记载一些“雷同度较高之内文”,显示陈的论文与其他文献,具有雷同度较高之内文,与林、吕2人提出的检举函内容相同。

检方认为,林、吕2人言论之基础,为本案论文与其他文献有相当程度之文字相符,均属有据之事实,难认2人非于恶意,加上陈当时为民意代表候选人,其个人操守、诚信等均应受选民严格之检验,而2人质疑之事项,与选民关心之候选人诚信、操守等可受公评之事项有关,核属公共利益范畴,应受“宪政”规定保障,2人涉犯“选罢法”意图使人不当选罪、“刑法”加重诽谤罪嫌不足,均予不起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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