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台海_>海峡两岸> 正文

王沪宁在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专题推进会上强调 贯彻落实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 推动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取得新成效

2024-06-15 16:26:18作者:来源:新华网责任编辑:吴静我来说两句

新华社厦门6月14日电 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专题推进会14日在福建厦门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王沪宁出席并讲话。他表示,深化两岸融合发展,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要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从战略和全局上谋划和推进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引领和推动两岸融合发展走深走实。

王沪宁表示,要深刻把握深化两岸融合发展的重要意义和部署要求,推动两岸融合发展在理念思路上不断深化、在政策制度上不断完善、在实践探索上不断突破。要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深化两岸各领域融合发展,让台湾同胞分享中国式现代化发展机遇、共享祖国大陆发展进步成果。

王沪宁表示,福建在促进两岸融合发展方面具有独特优势,要支持福建在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上迈出更大步伐,为全面深化两岸融合发展做好示范。要坚持把高质量发展要求贯穿两岸融合发展全过程,深化两岸经济融合,始终尊重、关爱、造福台湾同胞,完善增进台湾同胞福祉的政策制度,扩大两岸民众的受益面和获得感。要拓宽两岸交流合作领域和渠道,为台湾同胞特别是台湾青年来大陆学习生活、就业创业等提供更多便利,推动在交流交往交融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守护中华民族共同家园。要探索和创新两岸融合发展新路的经验做法,研究解决政策实施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强化融合发展工作统筹和责任落实。

中央台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福建省负责同志汇报了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情况。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文化和旅游部、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同志作了发言。

相关阅读: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