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推出两岸融合发展示范“施工图” 突出可感可及
2023-12-30 15:42:35来源:中国新闻网责任编辑:周冬我来说两句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简称“意见”)发布后,福建官方日前提出22条实施意见。中共福建省委副书记罗东川29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解读称,实施意见聚焦融合发展所需、福建工作实际、台胞台企所盼,认真对照《意见》内容作出制度性安排,切实把“规划图”变为“施工图”。 目前,福建已成为两岸民间交流最活跃区域、两岸同胞情感最温馨家园、两岸经贸合作最紧密的区域之一,构建起了两岸最便捷最经济的海空立体通道,为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奠定了扎实基础。 推动两岸融合发展示范,福建将突出可感可及,着力为台胞台企提供优质便捷服务。罗东川指出,实施意见突出可操作、能落地,着眼台胞愿意来、留得住、融得进、发展好。 福建在台胞交通出行、便利支付、购房置业、医保社保等方面作出同等待遇政策安排;在参访交流、求学研习、就业创业、社会参与、基层治理、法治建设等方面强化政策支持,引导更多台胞融入福建;在畅通来闽通道、优化营商环境、拓展发展路径、促进转型升级等方面提供更多便利和机遇。 福建是台胞主要祖籍地。罗东川说,实施意见凸显福建在对台工作全局中的独特地位和作用,在促进情感融合方面,充分发挥祖地文化影响,全力推动闽台民间基层交流交往;在推进全域融合方面,重点支持福州、厦门发挥区位优势,构建与马祖、金门的“同城生活圈”。要加快厦门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落实平潭新一轮发展规划,推动其他地区找准定位,因时因地制宜,协同推进对台融合。在探索融合新路方面,积极争取更多中央事权的创新政策在闽落地实施,梳理全省各地先行先试工作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性举措,打造彰显福建对台独特优势的交流活动品牌体系。(记者 龙敏) |
相关阅读: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