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台海_>海峡两岸> 正文

海峡两岸港口城市论坛在深圳举行 达成十项共识

2023-11-12 15:15:27作者:来源:中国新闻网责任编辑:吴静我来说两句

中新社深圳11月11日电 以“港城相融 携手共赢”为主题的海峡两岸港口城市论坛11日在深圳举行。本次论坛由深圳市和基隆市共同发起,来自广东深圳、汕头、潮州、揭阳、汕尾与台湾基隆、桃园、花莲等两岸港口城市产官学界的代表160余人参加。

论坛达成每年举办海峡两岸港口城市论坛、共同加强海洋运输方面的交流合作、共同加强海洋产业合作等十项共识。

深圳市市长覃伟中表示,海峡两岸港口城市论坛为两岸城市交流合作搭建起新的平台。新时代新征程上,深圳将秉持“两岸一家亲”理念,携手两岸港口城市深化交流合作,发挥两岸合作互利双赢的最大潜能,为港城谋发展,为同胞增福祉,为维护台海和平稳定、深化两岸融合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奉献力量。


基隆市市长谢国樑表示,海峡两岸有许多资源富饶、美景壮丽的海港城市,有共同的愿景,通过海峡两岸港口城市交流与对话,加深彼此往来与相互了解,促进两岸文化、经济交流,前景广阔。期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以港口城市的合作创造海峡两岸合作新形势,造福两岸同胞。

在论坛上,与会代表分别围绕“港口城市”“海洋运输”“海洋教育”“海洋产业”等议题分享经验,交流互鉴。

论坛发起方将每年邀请两岸港口城市参加论坛,逐步搭建起两岸港口城市交流合作平台,交流城市发展成果,共同加强双方在海洋运输、海洋产业、海洋科技、海洋保护、海洋教育等方面的合作,助力两岸港口城市发展。(完)

相关阅读: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