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台办回应台当局搞所谓闽南语“正名”:处心积虑“去中国化”,闹剧!
2022-11-17 08:44:06来源:中国台湾网责任编辑:陈玮 |
分享到:
|
中国台湾网11月16日北京讯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今天上午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国台办发言人马晓光主持本次新闻发布会。 福建东南卫视记者:台文化部门建议将闽南语、客家话正名为所谓“台湾台语”、“台湾客语”。对此有何评论? 马晓光:无论是闽南语还是客家话都是中国的地方方言,也是中华文化的一部分。就像很多台湾青年第一次到厦门、漳州、泉州,发现当地人说的话和自己一样,这充分说明两岸同根同源。民进党当局搞所谓“正名”,不过是其处心积虑推行“去中国化”的又一闹剧。改变不了深植于台湾社会的中华文化认同和中华民族认同。正如台湾网友所说,“改个名还能改掉你DNA里刻印的中国人烙印吗?” |
相关阅读: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