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台湾年轻人提供更大文艺发展空间”
2019-11-15 09:43:18来源:福建日报责任编辑:陈玮我来说两句 |
台湾廖琼枝歌仔戏文教基金会青年演员林芸丞(左)在《2019承功——新秀舞台》记者会上表演《三娘教子·训子》片段(9月25日摄)。新华社 “很多台湾年轻人热爱艺术,充满理想,他们很有兴趣到大陆实习、就业、创业,‘26条措施’出台为他们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厦门市台湾艺术研究院院长曾学文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 国台办、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简称“26条措施”)中,第19条提到:台湾文创机构、单位或个人可参与大陆文创园区建设营运,参加大陆各类文创赛事、文艺展演展示活动。台湾文艺工作者可进入大陆文艺院团、研究机构工作或研学;第20条提到:在大陆工作的台湾同胞可申报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动漫奖。这在两岸文化艺术界引起热烈反响。 长期关注和致力两岸文化交流的曾学文说,台湾文艺团队的经营方式和大陆不一样,很多台湾演艺人员通过个人或个人工作室接演出活动。从去年的“31条措施”到今年的“26条措施”,大陆出台的相关举措越来越具体,为有意到大陆实习、研学、就业、创业的台湾文艺人士提供了更加畅通的管道和更为广阔的舞台。 “‘31条措施’出台后,很多台湾乐队成员积极参与我们的演出。”作为歌仔戏《侨批》编剧,曾学文举例说,去年11月《侨批》参加第七届福建艺术节,就是由厦门歌仔戏研习中心与台湾戏曲音乐协会合作,邀请台湾演奏员参与演出。上个月《侨批》亮相第十六届中国戏剧节,台湾乐队成员再次登陆参演。台湾戏曲音乐协会常务理事柯铭峰回台后特意发来微信,感谢大陆提供了这么好的合作机会。 响应“31条措施”,曾学文从去年开始参与组织举办闽南传统艺术种子培训冬令营。作为成果之一,由两岸艺术家和青年学生联合创作的戏曲作品《阿搭嫂》,融合高甲戏、客家戏和歌仔戏三种传统戏曲形式,去年6月在台湾演出引起轰动。 曾学文说,“26条措施”出台后,这一培训活动将继续大力开展。本月18日,台湾唐美云歌仔戏剧团将带10多个台湾年轻人来厦门参加冬令营。届时两岸青年将一起接受歌仔戏培训,共演一台有关“梁祝化蝶”的折子戏,为明年的海峡两岸民间艺术节做准备。 “很多台湾年轻人在两岸合作演出中崭露头角,获得了更好的发展机会。两岸年轻人在一起,也为中华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打开了一扇新的大门。”从事两岸交流活动30多年的曾学文说。 对此,台湾戏曲学院音乐系教师王学彦表示赞同。他说:“‘26条措施’鼓励台湾同学或一些文化工作者到大陆就业创业,我非常赞成。” 在王学彦看来,两岸文化交流持续不断。2000年他到哈尔滨参加两岸戏曲发展研讨会,后来学校也曾邀请大陆戏曲老师和杂技老师到台湾进行短期教学。 两岸互相学习,彼此受益。王学彦介绍,近些年来,每年暑假,台湾戏曲学院学生都会到北京、天津、武汉、厦门等地研习京剧、杂技、南音等传统技艺。他自己也到杭州等地介绍台湾戏曲音乐扎根基层的情况。“大陆很多地方对此很感兴趣,河南等地已经借鉴我们的做法积极推动传统艺术进校园。”他说。 王学彦提到,《阿搭嫂》这出戏中,两岸各有导演、艺术总监、乐团参与,台湾戏曲学院下属的台湾青年剧团学生也参与演出。“这样的合作演出没有丝毫违和感,今年在上海参加中国艺术节获得热烈反响。我相信‘26条措施’出台后这样的合作会更好发展下去。”他说。 王学彦发现,最近到厦门参与演出的已经不只是在校学生,还有已经毕业工作的学生。“这些学生如果条件好,就可以选择到厦门就业,这是一个可喜现象。” 王学彦特别注意到,“26条措施”明确提出持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湾同胞在购房资格方面与大陆居民享受同等待遇。他认为,这有助于解决有意到大陆就业的台湾年轻人的后顾之忧。“已经有一些文化艺术类的同学向我表达了到大陆就业的强烈意愿,我蛮鼓励。大陆市场大,这些孩子登陆未来前景可期。” |
相关阅读: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