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0月10日讯台湾中油公司观塘工业区第三座液化天然气接收站案(简称“观塘案”)在民间委员缺席状况下由官派委员强势表决通关。台湾《中国时报》今日发表评论文章说,台湾地区环评制度实施20余年,几经淬炼才有今日的专业成就,令人深觉悲凉的是,民进党为遂行其政治目的,前“深澳”、后“观塘”,竟就把弥足珍贵的环评精神,摧毁殆尽,宣告死亡。 文章说,“深澳案”由环境律师出身的“环保署副署长”詹顺贵投下关键一票过关,由于反差太大,使得环评的客观性引起讨论。众所周知他所背负的是政治使命,为了电力供应无虞必须通过环评。前天的观塘案,也是由官派环委强势主导翻案成功。尽管“环保署”强调合乎程序,环评透明度无虞;但让学术“环委”最无法接受的同样是政治力介入,环评精神再受摧残。 有“环委”直言,台当局对于观塘案就是要翻盘,“环评大会”勉强凑足10人,学术“环委”仅3位出席,这代表站在学术专业立场,观塘案值得商榷,必须再谨慎评估。表决虽采不记名投票,合理推测仅1位学术“环委”投赞成票,而14位学术“环委”,即使扣除因故自请回避的3人,仅1/11同意翻案,会不会太欠缺正当性? 至于6位官派“环委”在环评大会发言虽不多,“国发会”代表却很直白,虽亦提到防制空污,但重点却是站在经济发展的考虑,电力必须稳定供应,应速进行表决。就是要翻案,结果也如愿以偿,这不就是台当局自己球员兼裁判?难怪“环委”与环团都不服气。 而让全民最感讶异的是,台当局“行政院长”赖清德在“环评大会”前抛出“观塘换深澳”的风向球,只要观塘案过关,深澳煤电厂可重新评估是否兴建。这是完全不同的两件环评案,怎能用来当作筹码进行交换?如果深澳案可以说停就停,当初为何一再强调非建不可;且这半年来行政机关一再为深澳案护航,“赖揆”自己还说过“干净的煤”,不就毫无意义。 何况观塘案在去年5、6月间就进入环评程序,通过后能够贡献多少电力,台电的数据清清楚楚,为何台当局到现在才恍然大悟,原来有了观塘港就可以不用盖深澳厂了。说穿了,还不是选举将届,政治操弄斧凿过深。 学术“环委”不禁担忧,台湾地区的环评制度走了20几年,好不容易累积了相当的共识,破坏却很容易;像这样一再受到政治干预,以后谁还会相信环评的结果?(中国台湾网娟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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