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台海>闽台往来> 正文

平潭率先开展合格境外投资者政策试点 港澳台商企业准入门槛低

2018-04-13 09:08:08林霞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陈玮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4月13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林霞 通讯员 张丽珊)近日,平潭出台《开展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支持开展合格境外投资者(QFLP)政策试点,成为我省首个合格境外投资者政策试点城市。

该实施办法针对港澳台商投资股权投资类企业制定了低门槛准入条件:港澳台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认缴出资不低于600万美元等值货币,出资方式限于货币;合伙人应当以自己名义出资,除普通合伙人外,其他每个有限合伙人的出资不低于100万美元等值货币。“在其他QFLP政策试点城市,对港澳台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认缴出资的要求比平潭高不少。”平潭综合实验区金融办负责人介绍。

此外,平潭参考了台湾的风投机构注册标准,力求注册条件做到与台湾一样。

“受惠于新政策,台湾投资性企业可合法进入平潭市场,参与投资设立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企业,并享受到相应的税收等优惠。”上述负责人表示。

相关阅读: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