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台海>台湾时政> 正文

台湾劳团抗议“修法”涉及4起违法 多人被送办

2018-01-11 18:18:23杨永青来源:中国台湾网责任编辑:蔡秀明 赵舒文
分享到:

桃园市产业总工会8日傍晚发出“卧轨宣言”,到台北车站第三南下月台发动激烈的卧轨抗争,他们表示别无选择只能卧轨抗争。警方三度举牌后,目前正逐渐把卧轨的抗议民众一一逮捕。(图片来源:台湾“中国时报”)

中国台湾网1月11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立法院”于10日三读通过“劳基法”修正案,台湾多个劳团夜宿“立法院”抗争,从8日到10日中午,台湾警方搜证查办共4起违法违规事件,其中包括台北火车站卧轨事件,有15人涉及公共危险罪嫌已经随案移送,其它3起案件都将侦处以及裁罚。

台北市警局表示,第1起案件发生于9日下午13时30分,劳团成员前往凯道公园路口召开记者会,大安分局分局长周焕兴率同新生所所长崔企英前往现场对劳团举牌警告、制止时,有群众丢掷拖鞋砸中崔企英。警方正根据现场搜证影带、厘清涉嫌人身份,将依违“集会游行法”及“刑法”妨害公务罪嫌,交由中正一分局侦办。

第2起违规事件发生于8日傍晚,涉嫌人廖姓女子率众在中山南路、忠孝东路口快闪,以违反道路交通安全处罚条例被举发。

第3起是15名劳团成员在台北火车站卧轨,他们涉及公共危险罪已经移送台北检署侦办。

第4起则是发生在10日上午,“立院”三读通过“劳基法”修正案后,有民众不满在中山南路、青岛东路口丢掷烟雾罐。警方经过查看搜证影带后辨识出涉嫌的谢姓、蒋姓民众,2人将依“社维法”及“废弃物清理法”裁处。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