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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检方正式以泄密罪起诉马英九

2017-03-14 18:14:48 卢佳静 来源:中国台湾网  责任编辑:林晨 王祥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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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被控涉嫌教唆泄密案 全盘否认仍遭北检起诉

  马英九和柯建铭。(图片来源:台湾“东森新闻云”)

中国台湾网3月14日讯 综合台媒报道,前台湾地区领导人马英九涉嫌泄密案,台北地检署14日侦结认定他明知不能非法监听还涉嫌教唆,遂以泄密罪、“个资法”等将他起诉,同时对外开记者会说明。

据报道,全案涉嫌关说泄密案发生在2013年,当时“特侦组”(全称“最高法院检察署特别侦查组”)侦办法官弊案,意外监听当时的“立法院长”王金平和民进党“立法院”党团总召柯建铭涉及“司法关说”。当时的“检察总长”黄世铭则在8月31日晚间报告侦查结果,马英九当下指示秘书要黄世铭9月1日在到官邸报告,后又指示黄向江宜桦、罗智强报告此事。

台北地检署指出,马英九明知台湾地区领导人、“行政院长”对检察官侦查并无指挥监督之权,“检察总长”也没有向“行政院长”报告侦查中的刑事个案义务,却在2013年9月4日中午从马英九办公室打电话给黄世铭,教唆他向江宜桦报告。黄本来没向江泄漏侦查秘密、监察通讯得到的秘密数据及柯建铭个资,却因受到马的教唆而当面交付项目报告给江。

马英九对此否认,辩称9月4日部分是曾勇夫涉案。他当时没有对黄做任何指示,只是请他去报告而已。因江宜桦是黄世铭的直属长官,黄应该跟江报告,但黄却跑来跟他报告,所以请江先补这个程序。依照程序及体制,黄应该向江报告,所以还要黄再向江报告一次。

被指为关说的柯建铭则告马英九、黄世铭泄密。黄已经被依照“通讯保障及监察法”和泄密罪判刑1年3个月,易科罚金新台币45万全案定谳。由于马英九时任台湾地区领导人享有刑事豁免权,因此等到2016年卸任后北检才重启调查。(中国台湾网卢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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