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劳工局长黄荷婷表示,台中地检署因未依规定让司机休假被罚,已开设“劳基法”相关的课程,避免再“触法”。(图片来源:台湾《中时电子报》) 中国台湾网2月9日讯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台中地检署因司机工作超时,遭台中市劳工局裁罚2万元(新台币)。对此,台湾前“中央警察大学”教授叶毓兰认为“缺乏配套、弹性的一例一休,就是恶法。”不仅劳资双输还全民受害,由统联客运开始带动的物价飞涨,会让人民遑遑不可终日。 据报道,叶毓兰在Facebook发文表示,“前天才听新竹县警察局告诉我,一例一休完全没有顾虑到一年365天、每天24小时,全年无休的警察机关的需求。司机工友在一例一休的规定之下,没有办法在深夜、周末工作,即使想要以弹性补休的方式解决,也没有办法。” 她认为,当然台当局可以大声讲“照用啊,付加班费就是了”,但“这种说法完全是‘何不食肉糜’。”因为台湾警察的预算,控制在民代的手里,稍有不爽,就砍你预算。叶质疑警察机关经常连水电费、警用汽机车维修、保险费都付不出来,哪还能够拿得出预算中没有算到的“一例一休”后的司机工友加班费? 叶毓兰向台当局新任“劳动部部长”林美珠喊话,请立即“修法”,为大家解套。可以“一例一休”,但是请给予雇主一些弹性!对于台中地检署挨罚,叶毓兰表示“这样也罚得下去?!” (中国台湾网 李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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