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某某(人名),知道公安局为什么要找你吗?之前我们寄发协查公文,通知你来进行到案说明,你怎么没有出面处理……”这样的电话,或许你也曾接到过。冒充公检法诈骗,多被称为“台湾式电信诈骗”案件,由于此类案件的服务器、窝点及犯罪嫌疑人在国外,具有非接触性和隐蔽性等特点,打击抓捕难度不小。 近日,公安部指挥浙江等地公安机关成功破获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件, 涉及3个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共抓获冒充公检法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嫌疑人101人(大陆76人,台湾25人),涉及案件135起,涉案金额达2000余万元。 “台湾式电信诈骗”的团伙是如何构成的?诈骗窝点是如何运转的?为何这类诈骗如此猖狂?记者采访了办案民警和在押的部分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 团伙如何形成? 各类团伙组成“公司”,3个月转移窝点 在温州市瓯海区看守所,记者见到了在押的部分犯罪嫌疑人。 现年39岁的台湾籍男子董某某,是此次专案被押解回国的一名团伙管理者,与他一起在柬埔寨窝点被抓的还有其他26名人员。作为诈骗窝点的组织管理人员,董某某不仅负责人员管理、与台湾转账窝点等的联系,同时也负责境外窝点人员的生活采购等工作。 诈骗分子往往将话务行骗窝点称为“公司”,董某某被抓时,其所在“公司”就设在柬埔寨某地一栋三层的别墅内。 “台湾式电信诈骗是集团化运作的犯罪产业,这样一个‘公司’的运转,需要多个分工明确的分团伙支撑,它们之间可能是隶属关系,也可能为互利关系,还有可能是单项服务关系。”温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卢立锟说,“诈骗话务窝点的实际出资人为‘金主’,通常是台湾人,依据所骗钱款数额获取提成;拨打电话实施诈骗的是‘话务员’,具体分为一线、二线、三线;在话务窝点负责网络线路和设备维护的是‘键盘手’或称为‘电脑手’;转账窝点称为‘水房’,一般设在台湾;提供银行卡的人称为‘车商’,取款人员为‘车手’……” 为逃避打击,这种团伙过一段时间就会换人换点。“第一个窝点在金边,从2016年3月初开始,到5月下旬结束。第二个窝点从今年6月初开始,也是在金边,距离第一个窝点有20分钟左右车程。”犯罪嫌疑人庄某说。 “3个月是比较划算和安全的周期,‘公司’人员也要替换。”已经有近两年诈骗经验的董某某说,“除了支付房租、吃住等日常费用,还要给线路提供者、收贩银行卡的团伙等付费。一般来说,‘公司’组建的第一个月需要诈骗200万元人民币左右的业绩,收支才能打平;第二、三个月则需要170万元至180万元人民币的诈骗业绩来维持收支平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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