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台海>台湾社会> 正文

台诈骗分子钻“新南向政策”漏洞 新作案手法曝光

2016-10-28 15:15:19卢佳静来源:中国台湾网责任编辑:唐丽萍我来说两句

中国台湾网10月28日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调查局”27日指出,余姓、罗姓男子今年7月间成立“缅甸代表处”,诓称代表缅甸政府输出劳工,涉嫌诈骗外劳中介业者。“调查局”台北市调处约谈余男到案,讯后移送检方,向法院声押获准。

据报道,台北市调查处接获检举,指余姓、罗姓男子7月间成立“台北经济贸易中心-缅甸代表处”,并租用台北世界贸易中心国际贸易大楼为办公室,诓称该代表处为缅甸联邦共和国政府就缅甸劳工输出的唯一授权单位。

台“调查局”表示,岛内外劳中介业者信以为真,支付300余万元(新台币,下同)缅劳中介费给余男,却未取得缅劳输出,才知道受骗。

另外,余男冒充“缅甸代表处”人员向岛内银行吹嘘可以协助银行在缅甸设立分行及从事缅甸国内交通等工程开发融资业务,借以骗取银行签定投资备忘录,以遂行后续不法犯行。

据报道,“调查局”指出,余、罗见大楼内有多家知名企业设有办公室,以某家公司名义,对这些企业讹称该公司已获得“缅甸代表处”同意取得缅甸地区奔驰汽车代理权,并伪造香港汇丰银行5亿欧元的资力证明,企图诱骗某企业投资50万欧元未遂。

台北市调查处向外事部门“亚东太平洋司”查证,“缅甸代表处”并非缅甸驻台机构,台湾地区与缅甸的劳务合作也未通过任何中介或其他机构授权。

台北市调处26日报请台北地检署指挥,搜索余男办公室,并约谈余男到案,询问后移送北检复讯,并向台北地方法院声押获准。(中国台湾网 卢佳静)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